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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坚决捍卫英烈人格权益

2022年05月12日 09:1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吴学安   
中国警察网 · 吴学安  |  2022-05-12 09:13

  据新华网报道,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然而近年来,总有个别人公然挑衅法律底线,肆意编造炒作、恶意调侃英烈及事迹来吸引受众、让流量飞,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罗某公开诋毁侮辱志愿军英烈被依法治罪是咎由自取,于情难忍于法不容。该案释放了警示效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身言行负责;英烈名誉不容侮辱、诋毁、诽谤,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捍卫英烈荣光,需要法律武器。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同时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这些都为捍卫英烈名誉、荣誉提供了法律武器,体现了国家捍卫英烈的坚定意志。

  保护英烈人格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法律是对英烈名誉和荣光最好的捍卫,从法律上厘清、规范这些问题,不仅是对英烈及其后人的名誉保护,也是对国家和民族核心价值观的坚定捍卫。党委、政府和宣传、教育等部门应依法履行教育引导职责;网络平台要担起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审核把关;网信、政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用法律武器捍卫英烈名誉、荣誉,对侮辱诽谤英烈者,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形成强烈震慑,使贬损英烈、侮辱英烈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自觉捍卫英烈名誉的浓厚氛围,使每个公民都清晰地认识到,英雄烈士的荣誉不容亵渎,名誉不能侵犯,这是每个人应坚守的行为底线,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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