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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快递盒广告监管盲区

2022年05月19日 08:49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戴先任   
中国警察网 · 戴先任  |  2022-05-19 08:49

  “19元充值100元话费。”前不久,天津市民王先生在快递盒上看到这则二维码广告,他觉得很划算,扫码并按广告指引支付了19元,结果根本没有充值到话费,而是显示其开通了某App会员。近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河东区多个快递站点,随机选择了30个快递包裹,发现其中有四成左右的快递包裹上印有二维码广告。(5月11日《法治日报》)

  “扫码领红包”“扫码抽手机”……如今,在一些快递盒上,这样的广告标语很多。广告声称扫码可以领奖品,实际上却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或是下载一些“流氓软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可见,扫码领红包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整治。

  遏制快递盒二维码广告野蛮生长,亟待多方合力加强监管力度。平台要规范广告投放行为,对投放广告的商家进行严格审核,绝不能让不法商家利用扫码领红包等活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快递企业、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平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好职业底线、法律底线。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不法商家的违法违规成本。消费者也要增强个人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扫快递盒上的二维码,切实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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