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持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制度规范为引领,凝聚内外合力,做实全流程监督,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规范执法体系,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
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23.1%,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6.7%,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15.1%,社会面治安持续向好。
“我们通过案件审核全覆盖、高密度监督巡查,敢于发现问题、亮出不足,问题整改及时到位,以此倒逼民警自觉提升能力、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安执法的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景德镇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邹永胜表示。
建成7个接报案中心
景德镇市公安局持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对热点执法问题、重点执法环节进行剖析,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制度,用制度构建监督网。在接报案与立案环节,严格落实接报案“三个当场”,通过制度明确接报案工作中的首接责任制、案件类警情动态清零、接报案场所规范设置等制度要求。同时,在全市7个县级公安机关建设并投入使用接报案中心,健全接报案全量网上流转,实现执法环节全闭环监督。
与此同时,该局健全接报案全量网上登记管理、案件审核、疑难案件会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通过完善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制度,加大对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中与检察机关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机制,从源头把牢案件质量关。
实现监督管理闭环
“我们将法治审核前置到受理阶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法制员互阅监督制度、案件办结集体议案制度作用,严把案件‘进口关’‘过程关’‘出口关’,案件侦办效率和打击成效显著提升。”浮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袁浩介绍,2022年以来,浮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名,追赃挽损3.5亿元。今年5月,该大队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为做实常态化日常监督,景德镇市公安局依托全市各级法制部门牵头抓总,将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巡查等传统监督手段与智能办案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平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深度融合,形成“网上网下一体、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的监督管理闭环。通过开展“一案一码”巡查通报、网上执法质量考评、优劣质案件评选等日常执法监督手段,让规范执法意识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在此基础上,景德镇市公安局聚焦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常见问题领域,制定执法指引和清单,通过个案监督、专项整治、执法质量排名等方式,实现对执法风险的动态预警和精准治理。同时,健全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将监督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级晋升有效关联,倒逼执法责任落地落实。
广辟渠道听取民意
“多元主体共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偏差,才能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景德镇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邵后平说。
景德镇市公安机关主动搭建“立体化”外部监督平台,依托政务网站、公安自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定期发布执法成效和典型案例,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与群众线上互动、线下特邀监督员等形式广辟渠道听取民意,做到执法行为对人民公开、受人民监督。
与此同时,景德镇市公安机关重点强化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司法监督的协同联动,建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旁听庭审、裁判文书复盘分析等方式,针对性改进执法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