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作为企业员工本应为企业创造利益,岂料却监守自盗,当其还在为自己赚取“外快”洋洋得意时,不料警方早已找上门来。11月16日,河南省新乡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循线追踪,破获一起货车司机、押运员合伙盗取公司油罐车汽油案,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疑点浮现
“近期汽油的运输损耗可不少啊,你们得检查一下油罐车有没有跑油……”今年10月底,郑州市某加油站负责人在与新乡市某油库运输有限公司运输部门经理曹某聊天时,油罐车跑油的话题引起了曹某的注意。
“我特意安排了技术人员检查,从存储到装载运输基本没啥大问题,不应该损耗这么多。”据曹某介绍,控制油品的损耗一直是他们公司管理的重点,如果油罐车密封程度不良,加之装载量超过安全高度时,会使汽油蒸气溢出,造成蒸发损失,增大损耗量。可是这个损耗量,他们公司基本会估算一个范围,而郑州市某加油站负责人提到的200余升汽油明显超出了这个范围。
通过连续多日调取公司车辆行车轨迹和行车记录仪资料,曹某发现这辆被他关注的油罐车,曾于10月21日中午在新乡县古固寨镇停留近20分钟。曹某询问运输司机及押运员时,他们却称曾在此处吃午饭,曹某怀疑有人可能趁司机、押运员停车不备时盗取汽油。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曹某向新乡县公安局古固寨派出所报警求助。
监守自盗
接报警情后,古固寨派出所值班警力迅速进行调查,并将该情况立即上报新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结合曹某提供的运输行程轨迹信息,将油罐车的停车区域锁定为古固寨镇某村。
经进一步排查和研判分析,当地居民李某进入了办案民警视线。李某曾在油罐车经过的前后时间段驾驶载有油桶的三轮车在附近逗留,形迹可疑。为尽快查明案情,办案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传唤。经讯问,李某如实交代了盗走油罐车汽油的违法犯罪事实。
“本以为这起案件顺利告破,但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办案民警经循线调查,发现油罐车司机闫某及押运员张某竟也参与盗窃汽油违法犯罪活动。11月6日,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将盗窃嫌疑人闫某、张某抓获。
真相大白
“从油库装好油时,工作人员会给我们两个铅封,按规定要立马将铅封封在油罐车罐体的出油口,但我们不会马上封口,而是直接将车开到了偷油地点。”司机闫某到案后交代了整个盗窃过程:他和押运员张某提前找到熟人李某,李某事先准备油管和塑料桶在油罐车停车的地方等着,在车辆到达后,司机闫某、押运员张某借故离开,李某就将油管连接好,开始往桶里放油,等李某离开后闫某再将铅封封上。
经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闫某、张某自2021年4月以来,在每次运输中途经新乡县偏僻路段时,都会勾结犯罪嫌疑人李某偷盗油罐车内的汽油,每次盗取汽油150升左右,贩卖汽油的所得赃款由他们平均分赃。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张某、李某均已被新乡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倒查和回访沟通机制,并定期对员工开展法治教育,让员工合法合规履行职责的理念入脑入心。针对运油车辆,运输司机也要采取加固油箱等措施,将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或有监控设备的路段,出车前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如果发现“油耗子”出没,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