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旅客丢手机后遭盗刷
1月6日,旅客刘女士乘坐K1117次列车从东胜西站前往北京西站途中,不慎遗失手机。因手机价值不高,她起初未在意。直至当日下午购买新手机并重新登录某支付软件时,发现账户遭盗刷,才选择报警。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乘警支队接警后,迅速部署刑警大队展开侦查。侦查员通过调取盗刷商店监控视频,并与列车后续到站各出站口公共场所视频逐帧比对,锁定嫌疑人于太原站出站。1月9日,警方在山西太原成功抓获嫌疑人严某。
案情分析:窃贼凌晨伺机“顺手牵羊”
在这起案件中,刘女士手机被盗且支付软件遭盗刷,与其防范意识不足密切相关。凌晨,刘女士去卫生间时,随手将手机放在座位上,给嫌疑人严某可乘之机。严某见手机无人看管,趁列车到站前偷走手机并逃离。由于手机未设锁屏密码,严某利用支付软件小额免密功能,分8次盗刷1500余元。刘女士在手机丢失后,未及时报警,也未通过其他手机登录支付软件、冻结银行卡,直至近15个小时后发现被盗刷才求助警方。手机未设锁屏密码,让嫌疑人轻松盗刷余额。
警方提醒:旅途中需妥善保管财物
王宇(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大队长):
新春佳节将至,铁路客流高峰来临,也是旅客财物被盗案件高发期。不法分子常趁旅客放松警惕、深夜熟睡时作案,尤其是视线盲区或非贴身位置,易成为窃贼目标。
警方提醒,旅客出行务必提高警惕,大件物品置于视线范围内,休息时将贵重物品放于贴身衣物内兜等位置。具有付款功能的移动设备,要分别设置好开机、锁屏和支付密码,避免“不设防”。若遇财物遗失被盗,应第一时间向铁路民警求助,及时挂失冻结支付软件和银行卡,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