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水产店查出保护动物
2024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接到线索,有人在网上售卖野生动物。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与利通区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对该案进行侦办。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经营的水产店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在水产店内查获冷冻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鼻吻鮈”1086尾、“拟鲇高原鳅”46尾,涉案价值50余万元。
经审讯,王某供述这些鱼类除自己捕捞的外,部分来自徐某、丁某处。3人早年经常结伴在黄河捕鱼。王某经营水产店后,徐某、丁某就将自己非法捕捞的鱼供货给王某,并获取利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情分析
禁渔期内非法捕捞售卖
此案中,3人明知黄河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然以黄河水域为作案地点,使用网眼较小的“绝户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他们采用“即捕即卖”方式,在线上线下渠道销售,形成完整犯罪链条。3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将面临法律严惩。
民警提醒
对非法捕捞坚决说“不”
张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设置禁渔期是有效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群众要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在禁渔期期间严禁任何捕捞作业。在非禁渔期,杜绝使用网眼较小的“绝户网”等破坏性渔具,用实际行动保护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非法渔获,对非法捕捞坚决说“不”,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共同为守护母亲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