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制售假冒光学镜头非法获利
今年3月,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到辖区某光学企业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长期在某电商平台销售假冒该品牌的光学镜头,对其品牌声誉造成了极恶劣影响。随后,民警登录某电商平台,发现这些光学镜头均对外声称“原厂出品、正品行货”。
民警随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发现这些假冒光学镜头货源来自上饶市信州区。警方迅速锁定了这个制假窝点,并一举将正在包装假冒光学镜头的程某某等3人抓获,现场查获假冒光学成品镜头1000余套、光学半成品配件1000余套、流水线生产机器若干。
经查,民警发现这个制假售假团伙成员均为该光学企业的离职员工。为牟取私利,他们利用在企业里学到的生产技术,私自仿制光学镜头,并将在职期间的客户资源发展为假货下家。同时,团伙成员还将假冒成品销售给网店经营者,这些假冒的光学镜头被包装成正品,通过电商平台大量对外销售。目前,程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情分析
离职员工制假售假触犯法律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等人,利用离职员工熟悉企业技术工艺、供应链和客户渠道资源的便利,通过网络平台制假售假。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销售中,如果遇到消费者质疑或投诉的情况,会采用返现金、退换货的方式稳住消费者,而消费者往往由于举证难或怕麻烦,最终接受“协商方案”。此行为不仅使企业的品牌声誉被抹黑,正品市场份额被挤占,而且无质量保障的假冒产品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民警支招
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冯权(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物时,一定要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为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购物时最好优先选择品牌旗舰店或平台认证的自营店铺,并查验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收到商品后,消费者要仔细核对商品质量和产品批次等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拒收。在面对“一切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一经出售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时,要勇于说“不”,也可以保留好购物凭证、商品详情页及聊天记录作为维权依据。
品牌企业内部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组织员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员工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意识。对自主创新的技术、产品设计和培育的商业标识,企业应及时申请专利授权和商标注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在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