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制假售假被惩处
去年9月23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以曹某某、黄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案发前,曹某某通过中间商贺某,从黄某某处订购大量灌装低价的“品牌”白酒,并在海西州茫崖市的烟酒超市对外销售,销售金额累计5万余元。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查后,从曹某某处查获“品牌”白酒共计528瓶,经专业鉴定,均为假冒产品,而被告人黄某某销售假酒的金额累计达到10万余元。
案情分析
侵权违法难逃追责
本案中,生产商黄某某在出租屋贴牌、灌装生产,中间商贺某通过物流从多地发货并赚取差价,下游商曹某某通过自己的商店对外销售获利,形成集“产、供、销”一体的黑色产业链。黄某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核心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将消费者置于食品安全风险之中,触碰了法律红线。
公安机关对黄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向社会传递出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警支招
明辨真伪 维权有道
昂欠(青海省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手段多样,令人防不胜防,真假难辨。在此提醒广大商家与消费者:卖家应秉持诚信经营理念,严格把控商品采购渠道,确保所售商品均为正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买家在选购产品时,务必选择官方授权渠道,仔细甄别产品质量。若不慎购买到假货,广大消费者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索赔,减少损失,切勿因疏忽或怕麻烦而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