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损害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云养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备受瞩目。然而,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而入,打着“农业+科技”的幌子进行欺诈活动,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的危害性极大。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吸引公众投入资金。而真实的经营模式往往难以支撑其承诺的高收益,最终导致投资者的资金打水漂。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云养经济”的网络属性,通过网上支付工具快速收付资金,使风险波及范围更广、扩散速度更快,给资金监管和追踪带来更大难度。
此外,“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除涉嫌非法集资外,有些不法分子利诱参与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从而发展为涉嫌传销等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面对“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的严峻形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和打击。
首先,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返利等诱惑保持警惕,不轻信宣传炒作,不盲从熟人介绍,理性看待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要加强自律,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要明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边界,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以免触及法律红线而遭受损失。
其三,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加大对“云养经济”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对“云养经济”领域涉嫌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云养经济”领域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