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更是侵蚀了社会的道德底线。面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诈犯罪,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云剑”“拔钉”“断流”“断卡”等专项行动,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了一批诈骗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工作实践中,公安机关建立多个层级的反诈中心,通过强化部门协同、警种联动等措施,构建起预警劝阻、技术反制、追赃挽损的防范体系,形成了保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金钟罩”。
不过我们还要看到,新型电诈犯罪手法加速迭代,诈骗的精准度、伪装性越来越高,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不能单靠公安机关唱“独角戏”,还需多方凝心聚力“大合唱”。
法律是打击治理电诈犯罪的有力武器。近年来,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如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进一步完善“两卡”犯罪法律适用标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打击质效,形成有力震慑。特别是去年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对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6个方面予以明确,丰富了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打击治理电诈犯罪的“工具箱”。
除此之外,当今已进入数字时代,打击治理电诈犯罪需要运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手段重构“社会免疫系统”。一是要建立数字身份信用体系。通过相关技术,构建公民数字身份信用评分系统,与金融服务、政务服务等权益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二是发展预防性法律制度。针对各新兴领域建立技术应用伦理审查委员会,要求新技术商用前提交反诈风险评估报告,实现法律规制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型。三是构建社会心理干预网络。在社区层面设立反诈心理服务站,对高危易受骗人群进行定期心理筛查,运用VR技术模拟诈骗场景开展脱敏训练,增强群体心理韧性。
在这场与电诈的斗争中,既需要“量子加密”的精度,又需要“邻里守望”的温度,我们要做全民反诈的践行者,只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才能保证人人享有“天下无诈”。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