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4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通报引发社会关注的“鸳鸯死亡事件”调查进展:34岁男子罗某于4月7日17时许,在西湖长桥附近使用弹弓击打鸳鸯并试图打捞,因鸳鸯死亡漂远未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击者拍摄视频显示,事发时正值鸳鸯繁殖季,受害鸳鸯为雄性,其伴侣此后多日在事发水域徘徊。西湖鸳鸯护卫队志愿者介绍,今年西湖记录到的野生鸳鸯仅30余对,每对都建有专属“档案”。
春意盎然的西湖湖畔,一对对鸳鸯水上嬉戏,吸引市民和游客驻足观赏……这幅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却被罗某弹出的一枚弹丸严重破坏,引起广泛关注与强烈谴责。这不仅仅是一只鸳鸯的逝去,更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一次冲击,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须“德法兼治”。
根据规定,鸳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罗某在西湖景区使用弹弓击打鸳鸯涉嫌违法,最高可处猎获物价值五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类似事件呈现三个特征:违法工具升级,从石块发展到弹弓、弩箭等;行为动机多元,包括猎奇、泄愤、直播博眼球等;违法行为瞬时性强,取证困难。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巡逻和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在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区域24小时监测;严格依法惩处违法者,让那些心存侥幸之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主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推行野生动物损害举报奖励制度。
同时,道德约束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同样不可或缺。古语云: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现如今,一些人缺乏对动物的敬畏之心和关爱之情。这与道德教育的缺失不无关系。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将保护动物、尊重生命的理念纳入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爱心和责任感。社会各界也应通过宣传、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全社会的道德共识。
人类生活与自然界的动植物息息相关,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男子用弹弓打死鸳鸯的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不能再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吁置若罔闻。我们要坚持“德法兼治”,共同努力,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存空间。只有每个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野生动物才能真正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