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考违法犯罪行为扰乱考试秩序、损害考生权益,公安机关应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以最高标准、最严举措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严惩组织作弊,实施全链条打击。组织考试作弊是涉考犯罪中危害性最大的行为之一,直接破坏高考的权威性。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机关应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原则,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不仅追究组织者、技术提供者的刑事责任,还要致力于对参与答题、传递答案的“枪手”及包庇人员一网打尽。公安机关还应联合考试部门加强身份核验,依托预警模型,靠前筛查考生异常报名信息,抽调警力组成专班小组,加强对替考组织团伙的全面排查,从源头上构建防控网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严防高科技作弊,筑牢考场安全屏障。当前,智能电子设备容易成为高考作弊的主要载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面对作弊设备不断更新、智能化升级的现实挑战,公安机关应联合工信部门持续推进“净网”等专项行动,加大监管力度,追根溯源,坚决斩断制售作弊器材黑产链条。各地各考点要严格落实入场安检制度,强化对智能电子设备的检查和考场监考的巡考,全链条筑牢防控屏障。
守护信息安全,重拳整治涉考诈骗。“高考季”是涉考诈骗和考生信息泄露的高发期。不法分子以“内部指标”“提前查阅分数”“志愿填报”等虚假话术,通过设局诈骗、篡改志愿、窃取信息等手段非法牟利,给考生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与伤害。公安机关应在高考前后加大对涉考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督,广泛开展“高考季”主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考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以打促防、以宣助防,全力以赴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助力“平安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