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机关依法对3起制造汛情网络谣言的人员予以处罚。这3起涉汛谣言,有的“无中生有”编造洪灾造成人员伤亡,有的“移花接木”编造城区发生内涝,还有的“旧闻新炒”编造不实灾情。公安机关对这些网络谣言编造者的处罚,再次给只想赚流量、不顾社会影响的人员敲响了警钟。
进入汛期以来,一些地方出现强降雨天气,遭受不同程度洪涝灾害。正当全民动员众志成城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个别自媒体账号、网民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互联网上捏造不实信息、散布汛情谣言、混淆大众视听,引发公众焦虑恐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防汛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当前正处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各部门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必须采取措施,筑牢汛情网络“防谣大堤”,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广大网民遵法自律是汛情网络“防谣大堤”的根基所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故意在网络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自媒体和网民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切实做到不造谣,不干扰和破坏防汛工作大局,同时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防止成为网络谣言的“助推手”。另外,发现有人制造或传播涉汛网络谣言,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筑牢汛情网络“防谣大堤”,网络平台责任重大。各网络企业要坚决落实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自媒体和网民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防止涉汛谣言“出笼”,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发现虚假汛情信息,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叫停清理,禁止持续传播,把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强化监管、严打整治是筑牢汛情网络“防谣大堤”的重要手段。各级网络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网上涉汛與情的监督管理,发现有制造、传播涉汛谣言的,立即进行公开辟谣。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进行追查调查,根据涉案人员编造谣言的事实、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让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并依法公开曝光,强化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