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在安徽合肥某超市买到“双日期”月饼,门店不愿配合处理。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市场监管所很快展开调查,促使涉事门店于当天中午解决好这一问题。众所周知,食品安全大于天,月饼作为一种节日食品,安全必须得到切实保障。
近年来,每逢中秋之际,“问题月饼”就会出现:比如“早产月饼”,明明是中秋节前一两个月生产的,竟把生产日期标注到节前一两天生产;还有“下架月饼”,明明是去年已经下架了的月饼,今年重新更换生产日期,又搬上货架售卖。此次,“双日期”月饼更是暴露出月饼质量问题的顽固性、严重性。这些“问题月饼”一旦流入食品市场,势必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月饼“双日期”,监管不能缺位。各地市场监管、消保、食安、公安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责任,严把月饼质量关和安全关。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从生产企业入手,深入原料辅料库房、生产车间、成品包装间等,重点检查月饼生产场所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针对预包装月饼是否包装规范、散裸装月饼标识是否清晰、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情况,严格查验经营者的证照、进货记录等,严把月饼质量安全关。同时,监管部门对“问题月饼”应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过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让其付出应有代价,倒逼商家合规合法生产合格月饼,以确保月饼的绝对安全。
眼下,随着中秋佳节的日益临近,月饼市场已经进入销售旺季。监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生产企业和售卖商家,做到严督查、严监管、严处罚,把“问题月饼”阻拦在市场大门之外,给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在采购月饼时对产品的质量、新鲜度、生产日期等进行严格把关,绝不销售“三无”月饼,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当然,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一旦发现类似“双日期”月饼,既要坚决说“不”,又要主动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切忌装聋作哑、忍气吞声,任凭无良商家售卖“问题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