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半斤菊花,干燥剂占重一大半。近日,《法治日报》报道,网上商家在克重上“做文章”的情况并不少见,其中以生鲜水果为重灾区。一些商家或明目张胆缺斤少两,或偷换概念,将包装重量算在净含量内,导致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发现实际重量与标注不符。
近年来,电商销售蓬勃发展,网购商品的“缩水”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干燥剂和包装袋的重量被计入商品重量中,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商品实际价值不符。再比如,有的商家卖力宣传某件商品,反复强调优惠力度大,而到货后,消费者才发现,商品规格与商家展示的不同,尺寸、重量都“缩水”了。
现在,不少商家通过直播带货等网络渠道销售生鲜水果,网购商品常常出现“在网上好看,买回来失望”的问题。由于网购有“看得见、摸不着、试不了”的特点,个别商家便动起歪脑筋,通过钻空子把商品吹得天花乱坠来促销,又通过缩小规格来节省成本,从中获得“欺诈性利润”。商家在营销商品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如出现缺斤少两、货不对板等情况构成虚假广告的,会被监管部门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网购商品缺斤少两,电商销售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些平台对缺斤少两现象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干脆“默认”商家的不实宣传和商品的“缩水”。这是失职失责,电商平台的声誉也会受损。因此,相关平台应当加强对商家主体资质和经营范围的监管。
治理网购缺斤少两现象,需打好“组合拳”。一方面,电商平台要加强自身管理。要建立起完善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要加强对商家主体资质和工作人员的监管,对违规风险较高的主体重点监管,如有商家屡教不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营销内容的审核,最大限度预防商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漏网之鱼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协助其维权。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互联网营销市场规范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缺斤少两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商家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销售者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货不对板的商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主张网购平台与产品销售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