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怀集县一男子公然在网上捏造有重大警情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核查,该男子莫某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录制了一段自己口述虚假信息的视频并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这些虚假信息严重混淆视听,引发网民纷纷关注、评论、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莫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怀集警方迅速出击治理网络谣言,值得肯定。近年来,各地出现了种类不同的虚假信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或视频号等社交平台上传播,这些虚假消息最终被警方认定为谣言,散布谣言者也受到处罚。
网络在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已成为必不可少的交流沟通渠道,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离不开广大网民的共同维护。身处网络时代,人们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工具可以更快捷地进行信息交流。但不可否认,容易轻信是部分群众的弱点,谣言一旦滋生,就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传播效应。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乱象频出,受“流量经济”刺激,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等显著增强,群众反映强烈。
面对一则可能吸引眼球的消息,网民应该保持理性,更多地收集、辨析事件背后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的看法,从中形成科学的观点,不能先入为主,带着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对某些事件不加分析就四处传播扩散。面对谣言时,网民不传播、不扩散是应有态度,同时,应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去戳穿谣言,努力将谣言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
既往案例告诉我们,权威声音相对滞后时,易出现谣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以引导,在满足民众知情权的同时,把谣言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这些层面上来说,相关部门不仅要有及时发现谣言的本领,同时要有迅速发布信息、公开真相,让真相“跑赢”谣言的作为,引导、帮助公众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
网络谣言的编造和传播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势必依法严厉打击,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
当然,网络谣言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每一名网民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尊重事实,遵守法律规定。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网络社会,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网、文明上网的网络文明新风尚,共建共享天朗气清的网络精神家园。